2018-08-30 17:09
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洪姓男子與林姓人妻交往甚密,被林女丈夫發現提訴求償,新北地院法官雖認為無法證明2人有發生性行為,但因2人對話中互稱「老婆」、「老公」,還有「愛你」字眼,洪事後面對質問時又道歉說是「一時糊塗」,判定確實有逾越一般朋友正當往來應有的分際,判洪男賠償10萬元,可上訴。

林女丈夫指控,洪男從2014年起與妻子偷情發生性行為,求償律師費、精神慰撫金等合計106萬元。洪男否認偷情並指,林女丈夫提通姦刑事告訴,已不起訴確定,連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也駁回,無法證明有發生性行為。

洪男坦言,林女曾向他示好,但因顧及本身家庭,情感上或生理上均未有踰矩行為,2人只是朋友、前同事關係;至於林女丈夫所提的LINE對話記錄,是經過對方編輯,內容恐遭竄改變造。

法官也認為,無法證明2人有發生性行為,但2人在對話中互稱「老婆」、「老公」,還有「愛你」字眼,且洪男事後面對林女丈夫質問道歉說:「我們倆個都有錯博客來網路書局…一時糊塗」、「我要怎麼作,才能讓你願意和解?」,倘若無逾矩,何來自承因一時糊塗做錯事可言,可見確實有逾越一般朋友正當往來應有分際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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